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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作者:席绢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作者:席绢

读者眼中的女作家,似乎全都该是一个模样;她们不能长得太“安全”,身材最好是瘦瘦长长,不然娇小玲珑也好;全身上下一定得要充满一种叫做“气质”的东西,举手投足间有无可掩盖的书卷气。然后,在与读者交流时,最好带点欲言又止的神秘气息,好引起读者更大的好奇心!千万不要相信读者在信中所言:无论你是圆是扁,我们是因你的才华而爱你,勇敢的走出来吧!一旦你信以为真,你就死定了!因为曾有一畅销文艺作家在成名多时后,千呼万唤之下,怯生生的在封底印上自己的玉照——瞧瞧他人怎么说来着?直接一点的呼喊:老天!她这副尊容也敢见人?恶毒一点的便是:哎!出版社大作善心,发门神照让人避邪啊?……从此以后,那位作家不堪忍受这种尖酸冷语,即刻消失……等等!别以为她寻短或封笔了!别担心,她只是改了笔名!而且,死不肯再受读者甜言蜜语所惑!   纵观小说前辈们种种惨痛的经验之谈,原颖人在步入小说界后,决心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收到来信欣喜若狂无妨,但绝不在被兴奋冲昏头时做出会让自己遗憾一生的决定!   她丑吗?不不不!她很美!但绝对不适合曝光!否则她的书本销路也会亮黄灯。   亮黄灯代表“不一定”会影响销路!但因为她并不十分符合读者大人们的期望,于是乎,连编辑众将官也不敢轻易让她曝光。因为似乎还没有那一个读者认为作家应当长得艳光四射如模特儿。作家可以长得安全,可以生活邋遢,可以神秘作怪同样可得到证明的现象。认为人的理性一旦越出现象界去认   全世界的观念都差不了多少!美艳的女人一旦在工作上表现出色,大都会引起多方面的质疑。“胸大无脑”是男人给女人的侮辱;“美丽等于花瓶”是女人对女人的荼毒!连女人自己都争相贬损了,可别还无知的大声疾呼:为何女人永远无法与男人平等?问问自己吧!原颖人记得,她第一次投稿“权威”出版社时,主编决定替她出书,一约见,即不客气的问她:是否找了别人代笔?没有人相信美艳的女人会痛下苦功去认真做某一件事,尤其写作这条路异常寂寞——一台灯、一书桌、一枝笔、一叠稿、一个人——是的,一个人!主编有什么理由去相信她会安份笔耕而不利用天赋去更有发展的行业工作?长得安全又孤僻的人只得认命,因为耐不住寂寞也得耐,别无发展嘛!   当下,原颖人肯定了“权威”出版社不是她伸展大志的地方,那“安全”的女主编根本不会相信她有写作的能耐与以此为事业的决心;所以,她拿回稿子改投“青春”出版牡。人总是吃一次亏、学一次乖!这次,她不再刻意修饰,土里土气、不施脂粉的走进青春出版社,也顺利的看到自己多年的心愿实现了!   笔名“原茵”的女作家在万家争鸣中成了新作家之中的一个。雄心万丈的立誓要争出自己头上一片天,而且绝不会做出有损自己前途的事!   也合该她排对了时机;在外国翻译小说抢滩进攻、掠夺台湾小说市场四、五年后,由早先的如火如荼,到后来的疲乏,然后著作权法实行,抑制了翻译小说的肆虐;却也因外来小说的刺激,适时的激起了有志者创作的决心。幸运的是,读者群渐渐厌倦了外来的东西,支持本土的创作,才使得这股文艺小说潮奠定了根基!而她也才得以顺利出书。三年下来,还算略有小成。   在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中,想要出名,就得有个人风格;早期的琼瑶女士之所以轰动是因为她有丰富的诗词涵养,虽然常常悲得乱七八糟,可是她出名了!原颖人为自己设定的路线是温馨又浪漫的,绝不轻易制造爱恨误会之类的东西,只是在生活中体会生命,反省自身,并且珍惜身旁的事物;就因为有别于其它众多轰轰烈烈的大作,她的作品像是一股清流;因此,她成名了!在一年前光荣晋身“青春”出版社主力作家之林。   当作家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真的!她绝不愿受读者所影响,变成他们期望的那种人,但她却又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作者该有的形象——   一个作者应当文静优雅。   一个作者应该深居简出。   一个作者应该坐在高级咖啡厅沉思一下午,面前摊开一叠稿纸,托首遥想梦幻事物。   一个作者应该随时背起行囊夭涯海角流浪,望尽世间沧桑,抖落一身哀愁……   一个作者……   她给自己的“应该”条款至少有二十条!可是拿起金算盘拨拨打打,她发现当作家之所以会饿死不是因为稿费少,而是作家“应该”的浪漫导致挥霍无度而入不敷出以致饿死!作家难为,因为无聊的想改变自己以符合他人心目中的形象。   天性是无可奈何的!谁教她唯一符合作家条件的便是敏感又神经质的特色,总觉得不像作家会对不起谁似的!她怕人批评,怕死了人家认为她破坏作家的形象。   搬到台北已经二年了!是为了交稿方便,也为了远离催她结婚的父母亲友。租下了二房二厅的小公寓,一租就是二年,也当起二房东来了!虽然手头宽裕,但她的钱想用来环游世界,能省则省!二年下来,来来又去去的室友好几任,直到半年前搬来了一个叫做萧诺的女人,就一直没再变动了!原颖人心想萧诺至少会住到她想嫁人为止。对于这个新室友,甫住入之初,很奇怪的,居然与她相同天天足不出户,常常看到她房门下方透出的灯光亮到天大白,三餐完全不正常,也常是半夜出来泡面,二人对看一眼又各自回房。一阵子的晨昏不分,又一阵子的大吃大喝,出门玩到三更半夜,捧一大堆半山高的小说漫书回来啃!咦……这症状……与她太像了!   她向来很尊重别人的隐私权的,绝口不问他人的职业与其它,可是为了一解她心中的疑惑,她问了!然后萧诺很直接的丢给她一个答案:她是文艺小说作家,笔名“练华”是也。   哇!哇!哇!练华耶!那个晚她一年出道,却成了“青春”出版社大红人的练华!主力作家中的头号排名人物!当时原颖人脑中想到的只有读者来信中常提及的:我很喜欢你的小说,但练华的更棒,我支持你们!所以她决定讨厌这个女人!同行相忌吧!可是决定归决定,与萧诺相处半年下来,还找不到足以让她挑剔的特色来讨厌,这使得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   萧诺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也完全不符合读者对她的期望。照理说,她的路线属于活泼、俏皮,兼带一点大女人主义;强烈的个人特色自然拥有一大批“心有戚戚焉”的拥护群、死忠的忠实读者。在未见到她本人之前,原颖人每每在拜读她的小说之后,心想她必是个毒舌派——又幽默又风趣的人种;连长相也不忍太苛责的认为她应该长得很安全,是个大顽童型的女人,健康又活跃!   但她偏偏不是!   萧诺是个外表斯文秀气的女子,娇娇小小的身材,典型的平板,像个永远的学生似的。又加上睡衣休闲服外出服一式相同的样款,反正,每次一出门,人家都当她是在学学生,一个清秀、干净,但不花心思打扮的女人。   这个形象恰恰正好是读者大人们认为原颖人“必须”有的型;因为她写的小说中,女主角向来温雅单纯又善良。所以她不敢昭告世人她原颖人长得一副故事中坏女人的模样!看来美艳成熟,衣着虽不致于太考究,但却也无法学得来萧诺的“三分之一”衣着——她穿来定会不伦不类!身材又太惹火,种种寻常女人梦寐以求的条件却几乎让她忍不住要掬一把眼泪!作家是不能太艳丽的!   至于个性方面,那个萧诺倒是一反文静的外表所显示出的乖巧雅致,事实上那女人可以说是无情的,这令原颖人心中不免有些毛毛的。   有一次,在某个秋末的黄昏时分,她们二人连袂去超市采购了一星期的干粮,准备在未来数日中好好的爬格子不问世事,闭关修炼去也。二人把走路当毕生唯一的运动方式,沿着人行道走回家。途中,就见一只半大不小的野狗在瑟瑟冷风中缩在一排自行车的夹缝中,以弃儿般的目光对每一个行人乞怜。   老实说,这种犬类在台北市捉狗大队捉不胜捉之中,仍有数不尽的漏洞之犬,横行于各个死巷缝隙中与人类争地盘,占地为王。在现实社会中,人人在自顾不暇之余,谁会有多余的心思对他们投以注目的一瞥?没有踹上一脚就算他们走运了!可是她们是“作家”哟!常常在小说中写着女主角如何的保护可怜野狗来表示爱心与悲天悯人情怀,那么她们就必须比别人更有爱心才行。但,学女主角抱野狗回家?不不不!她那来的心思照顾?到时别弄得一屋子跳蚤、所有人染上传染病才好!但,她至少可以表示一下爱心嘛!弄一根香肠给他吃如何?还来不及行动,就见萧诺放下手中的东西,跳在小狗面前!当时原颖人惭愧不已,心想自己只是为了形象在敷衍爱心而已,而萧诺才算是真正的作家!   不料,那女人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小狗,冷言道:   “有点骨气行不行?你是只野狗,不是家犬,天生合该要自力更生!自由自在的代价是你要自己找食物!怎么?当乞丐呀!好吃懒做的东西!不管是人是狗,饿死一个少一个,还不快去找营生!再待着,我马上打电话找捉狗大队来!你帮人类看过门吗?好手好脚的敢向人类乞食!丢不丢脸呀?……”   一番斥责,也不知道那只狗听不听得懂,反正那狗到后来像是夹着尾巴逃走!换作原颖人也会受不了的逃走,而那狗看来又有些惭愧才让她讶异!   所以说,这个矛盾又奇特的萧诺是深不可测又可怕的。对狗如此,对乞食的人类也相同。好手好脚的人来当乞丐她会上前去对那人做即席演讲,讲到那人落荒而逃!至于肢体残缺的,她也不会给钱,她会打电话到相关的社会福利单位,请求协助。通常,会见到那票乞丐在倾刻间消失!原来不是真的穷,是有集团在幕后操空的!   萧诺是冷血的,但又不能说她不善良,只是她的作为容易招人议论。   她们二人笔风不同,个性与外表也不同,唯一相同的是赶稿时没日没夜,对环游世界有一种向往。再一点不同的,是原颖人想嫁人,而萧诺的脑中只有“独身”两字。   是的,二十六岁的她想嫁人了!   如果她想在三十岁结婚,就该在二十六岁开始谈恋爱,所以她才会开始着急!一个作家该怎么谈恋爱?什么样的人才会是适合她的对象?   爱情成了她职业中的一种冒险,因为她是作家,在笔下谈情说爱赚生活费,那么,天天纸上谈兵的人是否该在实际演练上比他人更得心应手?   她想,她的“作家应该条款”又多了一条了!   ※        ※         ※   “度假?”萧诺从小说本子中抬头,扬眉表示她的不解;往上抬的脸蛋完全表现出求知学生的清纯状!不知情的人必会当她天真又善良,列为稀有动物来保护着。但这动作只是她询问时的表情,当她赶完稿的半个月之内,她几乎学起懒猫,一动也不动,天天盯着小说漫画看,想与她说话也得排她看完段落的空档,否则她不会理人。   原颖人忙不迭的点头,身形几乎算是谄媚的半趴在沙发外沿,双手扶着扶手,只差没吐舌大叫两声:汪汪!否则还真像一只等主人临幸的狗。   “是呀,是呀!你昨天已交稿了,而我打算四月份才开稿,只要五月底前来得及出书就行了!这么算来,这个月算是我们的休养假期,我们去度假培养灵感,连主编也不会多说一个字的!作家找灵感,天经地义嘛!”   “培养灵感?”萧诺睨着她,扬起一边的嘴角,表示她的讥讽又要出现了!“当个业余者你大可培养一百年的灵感,爱写不写都饿不死人!但我们?醒醒吧!小姐,我们这种专职的人差别只在写多写少而已!直到那天你拿起笔,却连一个字也掰不出来时,就代表——你——完——了!”   这是血淋淋的事实,所以萧诺嘲弄有理。当你有一个构思时,一旦开了稿,心中必须想的是如何将故事发展到十一万字,并且让十一万字嚼起来丰富有味;而不是天天大叫着:灵感在那里?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使浮上心头也是稍纵即逝,永不回头。靠它?等死还差不多!   “说吧!你大小姐有何企图?坦白从宽,说谎从严!”萧诺收起小说,盘起双腿,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我是认为你已经很久没有背起行囊到处走了,我也是。所以,我打算咱们一起到垦丁去玩半个月如何?三月份不是旺季,所以他们的度假小木屋很便宜,租半个月又打八折,开拓视野对作品内容的精彩度有很大帮助……”   “你更年期到了吗?”   “萧诺!”   “由单身贵族期转为想结婚那一期。”   这萧诺不是简单的角色!原颖人叹气道:   “如果期中有艳遇我会很感激,但没有也无妨呀!只不过,我想充实一下自己。每当写了三本书之后,我都会有贫乏的感觉,才会产生找伴侣的心思。女人总要嫁人的,即使没那姻缘,总也要谈几场恋爱来现身说法!写小说的人却没谈过恋爱,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而且,死守在角落,那来的机会接触他人?更别谈白马或黑马王子了!等天上掉下来呀?”   萧诺想了下——   “你对自己目前的名气不满意吗?还是没有安全感而想找一张饭票来保障终身?”   “拜托!我们谈的是度假,不要再对我做心理分析!麻烦你大人高抬贵手,运用在你笔下主角就行了,别找上我。我相信我还可以写个十年,而且我又没挥霍的习惯,老了后也饿不死。你到底要不要去?”   大抵一般作者在自己书中充当上帝,作威作福久了,也对他人产生好奇,想将人由里到外扫描个透彻。不必苛责萧诺,她自己也差不多,也因为差不多,才益加不能忍受他人将自己当白老鼠来观察。   耸耸肩,萧诺问道:   “什么时候去?多少钱?”   “三月中旬,十天后,至于价钱,我再确定一下,明天告诉你。”她充满期待的看着萧诺。   “可以。等我看完这一堆小说漫画大概也能成行了。”萧诺又抓回她那本小说,不再言语,代表谈话结束。   这就是萧诺!干净俐落,并且不会热情的去与人热络,完全与她书中所写给人的印象不同。   可别以为她看小说漫画太不务正业,这些可算是她们写作人的必做功课!若没有看看他人写得如何,怎么能力求自己改进?畅销的书有其畅销的原因。写得差的作品要拿来警惕自己别走相同的路;或许在别人的作品中还能找到激发自己的新想法。所以,看一堆小山似的小说是必要的。有时候连自己的小说也要反复细看数十遍,不是自恋,而是要诊断其不足处。既然人必须向前进,作品的水准就不能在原地踏步。   所以萧诺此时正在做这么“重要”的功课,她怎么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扰?通常看到萧诺这么认真,原颖人心中也会有些恐慌与不甘心。她总希望有一天,她会是“青春”出版社的大红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萧诺后面。这样想不知道会不会太小人了?真的!她从不知道萧诺会怎么想,也从不见她自满过。   讪讪的拿了皮包,决定去找朋友谈天!萧诺是她的同事、敌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        ※         ※   人类是很奇怪的,总是认为他人的东西比较好。像原颖人的同窗兼好友黄耘春就崇拜练华崇拜得半死!反而对原颖人的作品有诸多批评;而且这批评还是来自知道原颖人即是“原茵”之后。之前不知情时,还四处介绍亲友说“原茵”的作品不错,有前途;现在没有批评得一文不值就该偷笑了!也不知是什么道理,反正朋友拿她来糟蹋践踏似乎也只能认命!谁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坏事糗事没一件逃过黄耘春的视线?!想崇拜也崇拜不起来。要是黄耘春知道与她同住的那个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顶顶的练华,不知会有什么惊人的反应?!原颖人不是故意不说,但基于道德,她不愿四处宣扬练华与她同住的事。一如原颖人也有一些喜爱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从不让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与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觉当然好,但若造成骚扰就难受了!在真实世界中,她们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难行又何必?何况她写书三年,早已过了为一封鼓励的来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读者的批评或赞扬已不再是支撑写作动力的全部粮食。别怀疑!读者与作者同样痴傻,作者可以因读者的赞扬而成为没日没夜写作的疯子,至于对作家有诸多幻想的读者则是傻子,谁也没占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黄耘春是个咖啡屋的老板——之一;由七个志同道合的女生合伙开了家三十坪大小的咖啡屋,包办了老板兼打杂的工作,各司所长;而她接掌了出纳兼会计。小店成立两年来居然还做得小有盈余!目前在西区又开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余,倒也有钱在尖峰人潮时间请工读生帮忙,因此她此时才能端着一壶咖啡,排了个靠窗的角落与原颖人闲磕牙起来。   “大作家,两个月不见,敢问孵出了几本大作?来点马路消息如何?”两年来她已非常明白,这女人只有在稿子脱手后才会四处找人吸收一些人气,然后等她又手痒时必又会六亲不认的缩在小公寓中日月不管的赶稿!   原颖人瞪着一双明眸,做茶壶状的指着好友的鼻子,佯怒道:“本人的精心力作,你这个大胆刁民居然将它形容成随便混饭吃的东西,该当何罪?!”   “得了!要阿谀谄媚,有你那些死忠读者还不够呀!不过,不是我爱说,你上月出的那本小说实在没什么看头!比不上练华那本新书。你就不知道,来这边的人只要提起小说,唯有练华二字。”   “你别想要我替你拿练华的签名了!”原颖人咬牙切齿的磨出这些阴森森的字。   “哎呀!大作家,忠言逆耳嘛!你自己本身也拥有不少读者,何必与我一般见识!如果你能顺手替我要张照片就更好了!要亲笔签名的哦!”当下见风转舵,黄耘春圆圆的脸蛋堆起福德正神般的笑意。   “有机会的话。”为了怕她希望幻灭,原颖人向来没有认真去做好友交代的事。多丢脸!去向另一个作家要签名照?她自己这个作家的脸将置于何地?   突然,黄耘春的脚在桌上踢了她一下。   “做什么?”   “靠门那一桌的那个男人一直在看你,我保证打从你进来后,他一直没把眼光移开。”黄耘春小声的对她使眼色。   这是身为女人的骄傲。也许有些女子在表面做懊恼无聊状的同时,内心会被虚荣心吹得飘飘欲仙!可是,那不是她。原颖人自知长得有些媚,看来很好勾搭的样子,也就因为如此,打十四岁开始就吸引了一些不入流的人种来搭讪。在那些人的眼中,她容易上手,可以玩一玩、逗一逗,而绝不会有人认真的待她。有了这项认知,她更应该目不斜视、端庄自重,否则只消她斜眼一瞄,保证人家立即当她拋媚眼,到时可真是百口莫辩了!   真不知是什么道理!她全身包得连蚊子都会给闷死般的紧密,怎么还会有不肖变态男盯上她呢?   是的,她想恋爱,但绝不是在随便的情况下、随便的天雷勾动地火!全世界有二十五亿男人,全台湾有一千万男人,她不必太着急,更无需因一个无聊的盯视而在心中想得乱七八糟!她是作家,要端庄、要有气质、要特别,尤其挑对象更要找一如自己笔下写出的情景,才不会让读者们幻灭!这条款是……唔!作家的面子问题。   “喂!看一眼嘛!长得挺正点的。”黄耘春又踢了她一脚。   原颖人却故意将右侧的秀发垂落到胸前成帘幕,阻隔一切可能的注视。会对一个陌生女人行注目礼的男人会是什么好东西?不是色鬼就是登徒子!   “颖人!我这间小店的客人都挺有水准的,那俊男也许是某一栋办公大楼的白领上班族,全身上下都是雅痞的味道。相信我,这么好看的男人很少见的,交来当男友会很风光。”   原颖人不为所动的改了话题:   “你要,你自个儿接收去。对了,我十天后要去垦丁玩半个月;你上回说过小木屋的经理提到三月份木屋打八折的事,还算不算数?”   “咦!你自己一个人去?”   “和我室友,萧诺。”   黄耘春怀疑的看她。   “我记得你与她并不太熟,连她在做什么工作你都不知道,不要到时被卖了还不知道!我说你那室友像个冷面杀手,只一张脸乖巧状的骗人。”   这就是黄耘春对萧诺的批评;所以睿智如原颖人者矢口不提那女子正是练华,黄姑娘心中烙着光圈的天神是也。看她对朋友多好,怕朋友承受不起幻灭的打击!   “以貌取人是不对的!萧诺有她的好处。”否则她也不会成为青春出版社最红的作家!原颖人心中叹了数声,这是她胸口永远的痛。“先说好,我的预算不多,只付打八析的租金,可以吗?”   “可以!可以!反正木屋空在那里也是没得赚,明天我回电给你,随时可以成行了。大作家居然向我这个小生意人哭穷!啧!”   由黄耘春的性格上可以很明白的了解到为何她会狂迷练华的小说。爱笑、爱凑热闹,又直肠子,加上一点点刻薄不饶人,正是萧诺笔下常见的人物,声气相投,也难怪会对上了!相形之下,她原茵的小说温温的、淡淡的,女主角一律甜美清秀、灵气出尘、规规矩短,那吸引得了那些喜欢重味道的小说人口?只能说,她的读者不在这范围里了。   初春的午后时光会让人慵懒得一动也不想动;而文字工作这个自由业让她可以在闲暇时放慢生活步调。不明就里的门外人看了,就会称之为作家的悠闲浪漫;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当她们赶起稿来绝对比施法的女巫更骇人!披头散发之外,偶尔还会哀号数声,甚至不能忍受任何细微的声音。闹钟的滴答声会像催命铃,蚊子的嗡嗡声是造成大脑断层的哀鸣曲,收音机里传出的歌声听来如丧考批……在这种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若还有人相信作家会点一盏蓝色灯光,手捧一杯清茗,托腮凝望窗外星光,衣服任微风飘起拂动,唇色上扬,偶尔灵思乍现,在绿色稿纸上写下美丽的爱情故事,优雅的挥洒生命,度过愉快的时光……哇哈哈……原颖人与所有的小说作家会先笑掉十副大牙!   真美好的构想!但凡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多为虚幻,可不是?   陷入发呆状态,是作家的专利绝活!一般人称作家发呆的蠢状为“凝思”,呆滞的表情在别人添加染料的眼中便是带着美丽与哀愁……此刻,原颖人不知不觉地陷入“凝思”中,想着公寓的水电费要交了,马桶会堵塞,回头得买通乐,堆了一星期的衣服要记得洗,否则明天没衣服穿了……   “呀!走了!”   黄耘春离开了好几次,都是因客人要结帐;此时又坐回来,口气不胜惋惜,也顺带唤回了原颖人的“凝思”。   “什么?”她只知道自己又解决了一壶咖啡。   “那个俊男呀!原本一直在看你的那个,刚刚结帐走了。我不小心瞄了他的皮夹一眼,哇!有四、五张金卡与好几家高级俱乐部的会员证。一定是主管级的人物了……”   “才看“一眼”就看到那么多,你的眼睛装了x光吗?”原颖人伸了伸懒腰,发现自己竟在此消磨掉了三个小时,是可以回家了!“顺便告诉你,现今世上朴实人种不多了,尤其是上班族。别看他们衣冠笔挺,皮夹内会员卡、什么卡一大堆,多得是打肿脸硬充胖子的人,我是单纯善良的乡下姑娘,不会乱做富贵美梦。”   “亏你还是个制造美梦的人!”   “美梦要做,现实也要过,唔,结帐!”   某方面而言,她与萧诺还真是像!这也是为何她会找萧诺一起去度假,而不是找黄耘春的原因了。   步出小咖啡店,望了望天色,决定上超市买火锅料煮什锦面;她与萧诺都像一辈子没吃过正餐似的,连月来一直都吃泡面度日,也该好好补一下了!旋身砖向超市的方向,不意瞥到一个西装革履的身影,倚在对街一辆拉风跑车旁,有些邪气的目光正透过太阳眼镜投射到她身上。是在看她没错!当他们的视线衔接上时,那男子搁在车顶的手向她扬了扬,唇角勾出好看的弧度,是个长相挺端正的人,但态度太不正经!原颖人没有多看他一眼,转身离去。他先生尽可当他的阻街男,她可不陪他当伴游女郎!她可是个作家呢!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
看陌生的风景,
听陌生的歌,
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
你会发现,
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作家靠筑梦生存,振笔疾书,挥洒出一个又一个满足少女少男纯洁心灵的美梦。但少女少男的心是很难捉摸且相当喜新厌旧的;尤其当今新人辈出,多得是才能出众、筑梦技术高超的新作者。即使已晋身为老作家之列,仍要有所警惕;因此,不断充实自己是必须的功课之一。抬出这么个大理由向出版社解说暂时遁逃的原因,是任谁也反驳不了的!充电是何等伟大的事!即使出版社严重缺稿也不能反对。何况目前出版社的稿子堆得有好几座山那么高,那差得了两部稿?没法子,想冒出头的人太多了!

  “四月份才打算给我稿?大作家!你与练华都是我们“青春”的主力台柱,怎么可以同时说休息就休息?”田牧莲夸张的呼叫着。身为出版社的主编兼催稿大王,她最擅长以一张名嘴哄得人服服贴贴,再怎么没名气的作家只要在她眼中尚有利用价值,一律吹捧得让人飘飘欲仙,让他(她)以为出版社的存亡完全操在他(她)手上。

  像此刻,一听到原颖人说出尚无小说大纲且要出游一事,马上换来田大主编捧心饮泣的面孔!

  要不是和她打交道了三年,原颖人必仍会一如初时般当真认为自己多伟大而懊恼不已呢!

  “得了!我看过新上市的书了!有两位新作者前途不可限量。而且我知道你手中还有七本稿未出,一本我的,二本练华的,以及其它几位大大知名的老作家,垮不了的。你就只会诳我,在萧诺面前你那会这种演法!”原颖人老大不客气的点破她的夸张。她就是太好骗了,才会在三年来舍生忘死的拼命写,生怕出版社会因没书可出而垮掉!换作是其它作者,多得是以不同笔名投稿于不同出版社;照她们的说法是:鸡蛋不可全放在同一篮子中,换笔名是为怕得罪各个出版社。这类到处游走的作者,准会笑死忠的人太愚笨!大家心知肚明得很,青春出版社已小有名气的作家中,只有练华与原茵没有将稿子投到其它出版社。

  原茵是死忠而且笨,而练华则是讨厌变来变去的麻烦;她们绝不相信笔名换来换去,稿件投来投去,就会增加多少知名度与销路。写不好就是写不好,即使再会耍手段,也还是没有出头的机会。换几家都一样。

  “休半个月太长了,还是咱们折衷一点,你趁休假时草拟故事大纲,回来咱们讨论讨论。”田牧莲从书桌旁抽出一把读者给原颖人的信件,也抽出一份去年度出书销路的总排名——她深谙适时刺激的效果。

  原颖人接了过来,双眼上下扫描,边道:

  “我回来会给你大纲,也要这么要求萧诺吗?”该死!又排在萧诺后面,只有一本卖得比她好一些。

  “不,她快手得吓人,不必人催,她自会有稿出现。倒是你近来步调懒散,加油吧!两人同住一起不会有压力吗?”田大主编一副吸血鬼的狰狞面孔。

  “你就是巴不得我们自相残杀到死!”丢开纸张,媚眼一扫,心想可以暂时躲开这女人的轰炸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田牧莲纤纤玉指刮了下她白玉似的面颊——

  “把我当小人看,天理何在!我们还打算今年多加一些宣传重点在你身上,让你的声名凌驾在萧诺之上。还不快快感激我!”

  “古人说:大恩不言谢!何况这小恩小惠又未必有成效,还敢来邀功!”

  “是是是!你大作家的金科玉律,小女子受教了!一同吃饭去吧!顺便挑几本书回去看。真是的!愈来愈有萧诺的架式,百分之百的难缠。”转眼又是另一种姿态。

  身为主编,恐怕必须有十八般武艺才成了!而……像萧诺?倘若自己可以学得她那般冷静淡漠的心肠倒是件不错的事!偏她只是外表与人不易相处,内心却比谁都神经敏感,学了个半调子可不好受。

  哎!她只是个以练华为竞争对象的可怜作家!

  与田牧莲前往川菜馆吃午饭,才坐定,就发现侧方桌子旁有一双注视她的眼眸,一个同样衣冠楚楚却眼光放肆的人。应该是昨天那个男人吧?

  台北果然很小,又因是盆地地形,把人全挤到盆底来相会了!所以有二百万人口的台北事实上小得可怜。

  那男子有一双眼尾上扬的桃花眼,漂亮得不得了!要不是那一双墨黑的浓眉紧锁住些许端正,恐怕早轻佻到骨子里去了!他对她露齿一笑,眼光在无墨镜的遮掩下,放肆得紧。

  “认得的人吗?看来很有派头。”田牧莲低声在她身边问着。

  原颖人差点习惯性的回予他一笑,猛然想起他与她根本是陌生人,才收住笑容,伴随口水一同流进胃中,冷漠的扳回了脸。幸好幸好!没失态,否则就真的像花痴了;尤其在主编面前,她更要有作家的样子,否则让人想将她归类到私生活不检点的一方,那可够她心碎了!于是急忙否认——

  “不,完全不认得!我三年来天天告诉你,我没交过男朋友,之前是因为壮志未酬,不谈儿女私情;如今是惊觉年华已老,前途渺茫,没学会求偶的花招,那有可能认识男孩子?”

  “看来你的春天就快到了,谈个恋爱来增长见识如何?而且那体面男子看来花得很,必是一流情人、十流丈夫,且是那种谈“婚”色变的人种,你可以很放心的尽情浪漫。这种人绝不会想套牢你,你大可自由自在写个一百年小说,又有人可以谈情说爱,出门不必付车钱饭钱的惬意过一生……”

  这女人就是话多,而且自私得让人想不唾弃她都难。

  “将来如果你失业了,可以去当皮条客!不然当吸血鬼也成。你就是巴不得我写到老死,没有家累来烦我。到时我写的书没人看了,你养我?”她杏眼一瞪,企图以凌厉的目光让田大主编吓到抱头鼠窜!

  可惜呵!一个艳丽又带点傻气的外表是不太容易让人害怕的,顶多看来像在发娇嗔,所以田牧莲大呼吃不消——

  “别对我拋媚眼!我上有老公,下有子女,不能与你双宿双飞,你的电波扫错对象了。”

  “唉!你真是吃定我了!”与那种人生气无异是加倍让自己生活痛苦。人家堂堂一个见识三教九流的大主编,什么阵仗没见过?她小小一个闭门造车的作家那是对手?

  田牧莲嘻嘻一笑。

  “我吃你作啥?你的秀色我可是吃不消!难得长相艳冠群芳,不去当明星,来当爬格子的作业员已够蹧蹋了,再不善用天生美貌钓个财貌双全的男友,就真的暴珍天物,我要替老天叹息了!”

  财貌双全?世上真有这种男人吗?忍不住又瞄了眼一直放肆看她的隔桌体面男。外表尚可,但财?别妄想了!一个年轻男子有钱只有一个原因——他老子是富翁。否则没有人会在三十岁以前坐拥财富。但公子哥儿?不不不!留给一心巴望当凤凰的人去追求吧!然后攀上枝头任人使唤一辈子当个小媳妇,何苦?

  才想着,那男子显然以为得到了暗示,握着一杯酒移驾了过来。

  “我们见过,昨天下午。”他潇洒的举杯,上扬的美丽唇线逸出柔和的男中音;他唱起歌来一定不比费玉清差,非常的舒服悦耳!但脸上表情过分自信自得。

  “我不认识你。”原颖人不客气的响应,低低的嗓音充满百分之百的冷淡。

  “可以坐下来吗?”他己拉开椅子了。

  “请便。但我们要结帐了。”原颖人抄起帐单,一手拉起正在喝茶的田牧莲,害她差点呛死!

  “颖人……”田牧莲又咳又叫的任她拖着走。不时的回头看那位应当很尴尬的可怜男人;不料却见到那男子脸上完全无怒色,反而噙微笑,双眼闪动兴味与挑战的光芒,饮下手中的酒,像在宣誓什么。霎时,敏感的田大主编立即明白——有什么事将要在不久的将来发生了!

  ※        ※         ※

  在悠闲的度假时光中,看着一叠读者的来信,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稿费的多少是出版社给予的肯定;信件的多寡是读者给予的支持。一个写作的人大都靠掌声来支撑写作的欲望;知道有那么多人喜欢你,或持反方向的批评,都代表他们全用心看过自己所写的书,不论是谁,都该偷笑了!连萧诺也暂时搁下她那些漫画,一早与她窝在小木屋铺着地毯的阳台上,迎着暖阳度过一早鸟语花香的时光。

  并非全部的来信都是盛情支持的人,有些是批评,有些是捣蛋,也有些是倾诉自己的心情故事。像现在,在笑了两个小时之后,原颖人忧心冲冲的抬头问萧诺:

  “我的书真的不值一看,了无新意吗?”

  萧诺反问:

  “有几个人这么说?”

  “三个。”泪珠在眼中打转,显然信心大失。

  “那有几个人说你的小说精采好看又温馨?”萧诺又问。

  “一百二十七个。”

  萧诺冷淡的道:

  “你宁愿去在意那三个人的批评而无视于一百二十七个人的支持,你有病啊?世间那有十全十美的事!连总统都有人批评了,何况小小的你与我。”

  骂得真好!原颖人心情好多了,小心的问:

  “你——也曾收过他人批评甚至恶意捣蛋的信吗?”她不太相信萧诺会有,她太受欢迎了!

  “怎么没有?!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我们又不能写信骂回来,更不能狗腿的回信:是是!大人您教训得是!小女子受教了!不吐血才怪!只能将信挫骨扬灰,咒骂之余还编来草人钉上五寸钉。那些可耻的人根本不敢留下回信地址!我们能如何?作家呢!多少要有点心胸,装也必须装出来。你记不记得多年以前有位叫“席绢”的作家曾经接到连续三封骂人的信?骂到最后甚至写道:因为你是席绢我才花力气骂你,换作是其它作家,大爷我还不屑一骂哩!多可悲的一个女人!被人骂了还得把它当施恩看!那读者八成以为他在教训他家的狗。”

  “可是后来那位男读者又写信道歉了呀!”原颖人也曾听到过这段血泪往事。

  “放屁!先桶你一刀,再替你包扎,伤口已成,弥补不回来了。那女人就是太热情的回信,直到那一封信之后开始挑着回信了,然后黯然消失于小说界,目前不知流落何方。”萧诺顺手又拆开另一封信。她的信永远比原颖人多一倍。

  “大概也是江郎才尽了,不趁机引退,留着硬撑也难看。”世界原本是现实的,她不必寄予太多同情,毕竟将来她引退后也可能成为别人的谈笑话题。

  “呸!”萧诺将新拆的信往纸袋中丢。.

  “怎么了?”

  “骂我的。说我抄袭前人,又写得很难令人发笑,已步入陈腔滥调之林。”

  原颖人惊呼:

  “不会呀!他们为何骂得这么凶?”可见毒辣之人,功力仍有高下之分,她就没收过这么可恶的信。

  “他们当我的小说是笑话大全,无聊!要看笑话不会去看“笑林广记”!如果他们看得懂的话!要我本本写爆笑的情节?!我从不觉得我的书多好笑,轻松当然必要,可是二十来本写下来,本本要求让他们爆笑,搞到最后,不是书死,就是我亡!不了!我偏不写,下本我写大悲剧!”

  萧诺可能也动了气,不过面孔上仍是淡淡漠漠,平静得让人钦佩。原颖人决心学她这一点。

  “可是有些人的批评很中肯、很受用,看出了我们不知道的缺点。上回我就收到一封有十五张信纸的来信,其中将我写的三十本小说做了优缺点评量报告,我感激得要命,连忙奉送上我的新书致意。”

  “若批评的人都是这种人就好了!只希望我们不会重蹈“席绢”那可怜女人的命运就行了!读者大人依然是我们下笔的动力与希望。”

  原颖人笑道:

  “我们散步到饭店吃午饭吧!别看信了。还有十四天要过呢!一次全看完了会空虚的。”

  萧诺也笑了,起身道:

  “好!顺道去书局买信纸邮票。趁空闲时快将“信债”偿一偿。”

  二人披上薄外套,穿着凉鞋,沿沙滩步道往市区行去。

  作家们的快乐与痛苦——读者!双方皆痴狂,所以小说会令人不可自拔的沉迷。有人不停的写,有人没命的看!多么蓬勃的市场,一个梦工场。

  走了半小时,终于抵达市区里唯一一家大书局。中南部的硬件建设带来了实际人了,只要稍稍有领先,她会先怀疑自己的眼睛度数。

  萧诺耸肩。

  “一般反应说我这本不好笑。”她早料到这种结果。读者才不管她这本书的立意为何,反正再用心写的小说,只要不好笑,一律被批评为滥竽充数,水准大退!

  “也许你太叛逆,到底你期望自己定位在何处?”至少原颖人不会自找麻烦,常常转型,让自己写得辛苦,读者看得不适。她被定位于温馨柔雅风格,三年来写得顺利,从不会有异心企望千变万化,但萧诺会。

  “叛逆、善变,有何不可?我要挑战自己能力的极限,是褒是贬不计,至少我尝试过。”她挑了几本新出炉作者的书,再转到别柜,看其它出版社的新书。

  谁能说她错?也许读者骂归骂,对她的叛逆也是欣赏得很;目不暇给之余,仍无法为她定型。原颖人看得出萧诺的善变完全导因于大多铁口直断的读者大人们。

  他们说练华“好笑”,她就偏不再“好笑”。

  他们说她“古装”好看,她就会厌倦了古装。

  他们说她“系列”小说不错,她早已转战他处,对一大堆伏笔视而不见。

  简而言之,这个女人专与读者作对!偏偏读者来信永远一箱一箱的送来,让原颖人这个乖乖牌好生嫉妒!

  与她一同走过去,正也想挑几本别家出版社当红作家的小说回小木屋看时,一个轻轻悦耳的声音从她右后上方传来——

  “是因为不失赤子之心才看文艺小说,而不挑成人应该看的读物吗?”

  原颖人差点吓掉了手中的书!距离太近了!连忙向前一大步,再转回身看那无聊男子。然后再度吓了一跳!似乎是七、八天前一再不期而遇的那个男子嘛!第二次见面,她一点面子也没留给他。

  “别说你不认得我。”他先下手为强的说。

  “但我的确不认得你!”她小声的响应,在书局内谈天简直是天地不容、破坏宁静的大罪人!连忙转身往柜台走去,萧诺已结完帐在门外等她了。

  她记得台湾的地形延伸到南部时可是一片平坦,为何这人也挤了过来?台北人来南部做什么?

  结完帐,出了书店大门,原想装作任何事也没发生,与萧诺往餐厅方向而去。但这实在是驼鸟心态,而且可想而知那男人不会因一点点挫折而退却。瞧他那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的确很很难缠。

  所以,那个穿着一身品味、看来挺正点的男人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移近的脸庞上,两只黑眼眸正定定的看着她。

  “现在经过三次确认,毕竟是算得上认识了!我叫罗京鸿,二十八岁,未婚。”

  原颖人终于肯定这个男人脸皮很厚,而且不接受拒绝;她有些无措的看向萧诺,萧诺只好冷淡的开口代问:

  “罗先生有何指教?”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花。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

  “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

  “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好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花心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

  “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那雅痞也许是个外表花心、内心忠实的人呢?”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她碴!原颖人叹口气——

  “别想用这理由耍得我头昏。不管他是不是,或会是什么样的人,我全不要!一个太主动又太活泼的男人会令我害怕!”

  “想要人追,有幸真有人来追了,又怕死了对方企图不明!你果然适合当闭门造车的作家,典型的逃避人格。”萧诺开始对她面前的一大盘食物进攻,反正别人的恋情与她无关,她是来度假的。

  原颖人不回答,反正习惯了也不必太在意;而且她似乎也说对了,她不太习惯有人来追求她。一旦有男人接近她,她会草木皆兵的认为他们都怀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姑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小说世界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花心思去怀念他呢!

  ※        ※         ※

  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喜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

  “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那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对我们这种作家很歧视吗?”

  “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萧诺颇赞赏的笑了。

  “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碴!罗京鸿没辙的苦笑,知道这女人非常不好惹,于是连忙换话题:

  “我还不知道你的本名呢!”

  “萧诺,而我那朋友叫原颖人,职业也是骗小女孩零用钱的文艺作家,专司风花雪月,骗死人不偿命,对社会毫无建树的一群。”

  “你很讨厌我吗?”他看了看自己,认为自己仍是与二十八年来的每一天相同的帅气与潇洒,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两个女子对他都出言不逊,并且理也不理呢?还是身为“作家”,她们坚持“与众不同”与“怪僻”的信念呢?

  萧诺耸肩。

  “我对你观感如何有什么重要?我只是一个在你追求女友过程中扮演“路人甲”的角色罢了!而你在我的生命中,也不过是一个平空掉下来任我消遣的对象而已。难不成你老兄祈盼天下女子全为你心神俱失吗?当心惹来一身病!好了!如果你想找她,看在你娱乐我十分钟的份上,我建议你往海边的方向去找人。”

  话完,收起她的信,回屋内去了!连一声再见也没有。那代表——他与她不是朋友——也的确是那样没错啦!而她甚至连敷衍一下也不肯。

  罗京鸿呆呆的瞪着木门瞧,并没有太大的懊恼;事实上他这辈子还不曾因女人的出言不逊而失了风度,那是绅士大忌。即使面对生平第二次闭门羹,他也只是笑了一笑,低喃:

  “这个作家对人不留情份,倒不知另一个作家有什么特别的怪僻了!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风情万种了!”缓缓往海边的方向走去,他打猎的兴致更高了!那个叫原颖人的小美人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迫不及待想去挖掘了!

  原先在他大脑的认定中,凡文艺小说、漫画之类的东西,都是些不值一看,偏又充斥市场,使文化低落的东西。而创造小说的人皆幼稚不堪,其心性、人格都有待成长,写的东西只适合去骗骗小学生而已。所以,他,以及绝大部分成年人皆不当这一类作家是“作家”。

  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小说世界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他可不同,他并不是那种装阔的男子,虽然还不到家财万贯,但家底是有的,月入数十万也是有的,标准的单身贵族、雅痞、黄金单身汉!正是女人们锁定的金字招牌目标!

  求学时,是校园王子、才子、财子。

  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如今回国后,更被众色女子大大看好,千方百计想勾上手当长期饭票。

  多么非凡的身价呵!女人那有不前仆后继的道理!所以他才会认为原颖人是在利用手段钓他;他闲时若相中面孔不差的女子,都不大会拒绝这种游戏,尤其他是百分之百不接受拒绝的。反正在此还有十天要待,又没半个姿色绝佳的女子相伴,逗逗她又何妨?日子才会过得有趣嘛!

  罗京鸿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买了一束玫瑰,以放电的桃花眼电昏了卖花的阿婆,信心十足的大步向海边而去。原颖人,他要在十天内摆平她!的进步繁荣;近几年来,已不再是台北独大的局面,各县市皆有大书局、大表演场、体育场,在育乐生活水平上,已不再北重南轻。所以看到这么大规模的书局,实无须太讶异。

  台湾南部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原因并不是南部人不爱看书、不爱追求新信息,而是从没有人想过要在南部开发文化市场,没有人愿意到南部演出,便当成南部人对文化美育冷漠。事实上川流不息于书局的人潮让人感觉到蓬勃的希望。

  原颖人微微一笑。

  “我接到的信大多以南部人为多,写在后记中,居然遭到中、北部读者的抗议呢!看到那么多人在看书的感觉真好。”她也是天天必逛书局的人。

  萧诺笑——

  “我更惨!只提到台东与金门没接过信,便有各方人马指控我只重视那两个地方。”

  “那你怎么回答?”

  “你记不记得我第二十本书没附后记?抗议嘛,我也会。结果出书之后来信有一半在骂我,真过瘾!”萧诺用“皮皮”的表情说着。

  两人很自然的先走到放自家出版社小说的那一柜。有些书局会在柜子上贴出每家出版社小说销售数量;这一家也有。开春第一回合的阵仗,各有输赢!

  “咦!我这一本卖得比你好。”原颖人不太置信的盯着书目报表看。太习惯输!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
看陌生的风景,
听陌生的歌,
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
你会发现,
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原颖人双颊发红的低了头,第N次偷看那个带一票残障儿童来海边写生的男子。

  她想,她找到她的理想对象了!一个有着一双诚挚温暖眼眸的男子。这便是她在此呆站三小时,冷得快要断气的唯一收获吧!

  那男子没有好看的面孔,也没有高大的身材,衣着随便又廉价,典型的乡下青年。黝黑的肤色看得出是在阳光下流汗工作的人;但他有一双善良的眼。

  有一粒小皮球滚到她脚边,她蹲身捡起,而皮球的主人也推着轮椅走了过来;一个十来岁的女孩,笑着对她道:

  “是我的球,谢谢你。”

  “不客气。”原颖人交还了球,看那女孩推着轮椅又加入同伴的游戏中。偷偷的注意到轮椅背面印有“慈晖育幼院”几个大字,活像是个有力的线索似的,深深记在心中。

  实在是冷得无法再忍受下去了!她搓了搓双臂,正想返身回小木屋,不料侧方传来声音:

  “不要动!我快画好了!”

  “呀!”她不确定眼前那孩子是不是在命令她,她好奇的走近那位不超过十岁却看来一副画家模样的小男孩。“你在叫我吗?”她看到那小男孩少了一只右手,以左手在作画。

  “是呀!你比较漂亮。”小男孩得意的指着画。

  原颖人几乎没笑出来。八开的画纸中一片模糊的蓝充做海水,中央一个穿白衣的女人——至少有手有脚也有头,五官全在水彩上色不当中糊开成女鬼状,怪可怖一把的!但小孩嘛,能画出一个清楚可辨的东西就谢天谢地了!她甚至该为自己有幸给人画到而感激!

  “秦老师,我画得好不好?”小男孩倏地回头叫着不远处的那男子。

  然后原颖人心跳两百的看着她的理想丈夫人选走了过来,不自觉屏住呼吸的想更真切看清他的五官。原来他姓秦!

  那男子走了过来,眼光不经意的扫了她一眼,露出了憨厚又温和的笑容。然后坐到小男孩另一边,仔细的看着画,对小男孩赞扬了一番。然后原颖人有幸的瞄到秦姓男子左胸口配着的社工证:秦宴儒老师。

  多么斯文的名字!原颖人心中跳得乱七八糟,终于明白自己笔下常常写的“一见钟情”并非胡乱杜撰而来,果真有其事呢!

  但……问题是,她该怎么去把握住她的缘份呢?忍不住努力回想她数十本小说中每一对男女主角相遇的情节。

  英雄救美式……佳人落难式……冤家变亲家式……友情转爱情……共同患难生真情……唔……都太戏剧化了!她才不会将自己设定成一个倒霉女人专等白马王子来搭救!

  所以,她决定采最平凡普通的方式——自我介绍!在那双温暖的眼眸看向她时,她立即把握住机会搭讪到——

  “很好的天气,适合孩子们来写生。但你只一个人照顾得来吗?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他们都很独立自主,而且中午回去时,院方派车来也会有几位社工随行。”他的声音很低沉,也带着些许窘迫,看来是不太有机会与女子交谈,尤其是个美丽的女子。

  “我姓原,叫颖人,你好。”她伸出纤白的小手,中指的笔茧显示出她是个经常握笔工作的人。

  秦宴儒的手掌就粗糙得很,充满了厚茧;他看来有些无措的握了她一下,立即放开。

  “我叫秦宴儒,在附近的国中教书。”他的脸在碳黑中有些红。

  而她的脸也是,她觉得自己被电了一下!由他掌心传来的温暖厚实,百分之百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而且充满了安全感。这就是触电的感觉吗?

  “你教美术吗?”

  “呃不,我们乡下老师少,常常身兼数科,我是教数学的,又兼美术与体育。没办法,请不到老师。”

  这么老实的男人已近乎绝迹了!还能让她遇到真是老天厚爱!有爱心,忠厚老实,职业固定有保障,不可能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去就行了!最重要的是,他这么一个善良的男人必定会疼老婆一生一世的!又不怕被别人勾引走,因为他不是帅哥,也没有桃花眼。这种老公要去那里找呵!这趟假期,果真来对了!

  原颖人深深的盯着秦宴儒的身影,看他走向每一个残障小孩,看他们画图与游戏的状况。仔细而温柔的聆听口齿不清的小孩絮絮叨叨的嘟嚷声,然后给予赞赏的微笑——偶尔,眸光也会扫向她这方向,她回给他一个亲切端庄的笑容。除此之外,她仍苦思不出其它更好的暗示动作。

  一个专写爱情的女人竟如此笨拙!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身分?女追男并不是什么稀奇大事,但自古以来,所有追求招式全是为男人制造产生的。女人顶多扭扭屁股,拋拋媚眼以示心意,再多就没有了!

  她不能开著名车、捧着鲜花去苦等白马王子,也不能在月光下弹吉他诉衷情

  男人的把戏由女人来做就会显得荒唐不已。

  一件黑色夹克披在她快冷僵了的双肩上——对,她也不能这么对待一个冷得半死的男子——咦!

  匆忙由失神中恢复,跳了起来!发现果真肩上有一件外套,而她正直直的跳入一个香香暖暖的怀中!这男人擦着都会气息的古龙水,夹带着花香沁入她感官中!

  “你——”她抬头,看到一张白晰英俊的脸,正勾魂摄魄的对着她笑。

  “你在想我吗?都快冻成棒冰了还不回去。”罗京鸿十分享受她贴着他蹬感觉,立即评估出她完美的身材比例——36、23、35,完全真材实料,没有任何人工填充物,抱起来软软柔柔的,会将男人溺死在其中毫无怨言!

  “走开!”她用力推开他,一双大眼不安的瞟向秦宴儒的方向,深怕他误会。

  可是,他恐怕早已看到这一幕了!因为他正往她这边走来,眼光有些错愕与……失望。

  罗京鸿强将手中那束玫瑰塞在她手中,察觉出她细微的不安,然后他看向他的敌手,却笑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宴儒学长。”

  “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这两个男人居然是认识的?!原颖人退了两步,小心的打量二人,呼了一口气,庆幸秦宴儒并不是因为她而失望。她还有希望博取他的青睐!可是这情况也代表了她是局外人;正想着如何不着痕迹的加深心上人对她的印象。

  罗京鸿替她省了事,一手勾住她柳腰介绍道:

  “你们见过面了吧?她叫颖人,是我的爱人……”

  “你胡说!我才不认得你!”完啦!这男人卑鄙的宣告,无异是判了她未来幸福的死刑!正常一点的男人都不会要她了!何况正直憨厚的秦宴儒?

  无视于第三者的存在,罗京鸿又加了另一只手圈得她牢牢的,在她颈子上轻咬了下,甜腻道:

  “亲爱的,别顽皮了,跟我赌气了那么久,看在花的份上,原谅我吧!”

  原颖人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吓呆了!全身冷而硬,目光发直,完全没了反应。怎么会有这种不要脸的男人?

  “学长,你知道的,女孩子总爱耍点小性子。我们的事改天再谈了!我先送她回去,再不走她会被海风吹成重感冒。”罗京鸿扶着呆若木鸡的原颖人走了!完全明白的向秦宴儒宣告:她是他的女人,别的男人最好断了一切非份之想。

  留下秦宴儒深深的注视,看着他们状似亲密的离去,心中若有所失。罗京鸿永远是美女的第一选择。十年来从无例外——他轻轻的苦笑了,堆满自嘲。

  “秦老师,该带孩子们回去了!在想什么?”一个肤色与他一般黝黑的女孩,以着生硬的国语对他叫着,扎着两条朴素的辫子,花布洋装,讨喜的圆脸闪着含蓄的热情。

  他挥挥手。

  “叫孩子们集合,该回去吃午饭了!”

  “您也快来。”女孩甜甜一笑,招呼孩子们去了!

  这里才是他的地方,如果他会成家,也应是在此寻觅与他相同的人种,而不是那个漂亮白皙的都市小姐,那未免太委屈她了!

  只希望罗京鸿已收起了玩乐之心,认真去对待那个小姐。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绝不是可以轻薄的对象。不过……那也不是他该关心的事……

  ※        ※         ※

  “你——你——你——”

  原颖人头上冒烟,双眼充血,全身热血奔腾,只恨自己骂人词汇贫乏,打人功夫又没学过,踹人要害则太难看;若他是独子,害他绝子绝孙就太对不起他家列祖列宗了!所以,她在口吃中仍坚持对他发飙:

  “离我远一点!姓罗的。你——你怎么可以——”

  服务生端来的丁骨牛排打断了她的指控。说来可怜,她是在被拖入饭店坐定后才回过神,吓飞的三魂七块终于归位。但事实已然造成,她恐怕已被秦宴儒判出局了。

  “来,先喝口水。”他双手奉上一杯水果酒。

  她不领情的别开眼。觉得这家华丽的饭店俗气,佯装浪漫的乐队更俗气,尤其眼前华丽如孔雀的男人更是老天的一大败笔!俗气死了!老天!他甚至抹了香水!

  “你这人难道从不接受暗示的吗?我不认为女人会受得了死缠烂打!”虽然小说中的男主角全因穷追不舍而得到女主角的心,但现实生活中,多了这么号牛皮人物是很扰人的!在她的故事中,他只是男配角,理应安份的在一旁插花点缀就好,妄想当男主角就太不自量力了!

  “我从不死缠烂打!”他对那四个字嫌恶得半死!二十八年来的岁月有一半在女人的死缠烂打中度过,这种无知手段,他大情圣不屑为之。

  “那真是铭感五内,希望你做得到你说的!”她本来打算站起来一走了之,但饥饿的肚子提醒她眼前的牛排看起来味道不错,还有引人垂涎的香蒜面包与浓汤。一客要八百元台币呢!叫了不吃多可惜……于是她低头快速的吃着牛排,打算早点吃完走人,自己付的帐当然得捞回一点半。要是存心坑他就不必在意了,偏偏她是个善良的作家,要对读者做身教言教的。

  罗京鸿轻易看透她心中想的,有些好笑,更深深肯定这些言情小说作家全有些怪僻,使其表里不一。

  看来乖巧无害的人偏偏嘴不留情,比冰更冷。

  而看来风情万种、世故精明的美女却有纯情小女生的内在,并且神经兮兮的。由衣着上的表态可知,她可能对自己的好身材感到羞愧,否则她不会把自己包得像粽子,从脖子到脚踝包得紧密如修女,直筒的上衣绝不强调腰身,他若没抱上一手,还不能肯定她身材的比例呢!

  “秦宴儒是我在T大时的学长,大我两届,是数学系的高材生……”他起了个话头,精确无比的勾起了原颖人的全副注意力。她嘴里两边各有一大口牛肉,鼓鼓的,一时之间吞不下,只能楞楞的盯着他看。

  可是他却不再说话了,悠闲的啜饮香槟,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喂……”她用力吞下牛肉,着急的问了。

  “你想不想当明星?想不想改行?今年几岁?第一次sexual intercourse是在什么时候?”他突兀的问。

  “你真恶心!”原颖人知道他是存心的。不晓得这人活在世上对社会能有什么贡献!害她连食欲都没了。

  “你真好看!”他声音转低,带着蛊惑,以他惯常用的勾魂方式对她施展魅力。“我真想尝尝你的味道……”

  原颖人盯着眼前的白开水,心中想着:若是萧诺听到这么下流的话一定会立即抄起水泼他。不过,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这么激烈,但她的确很想当一次泼妇!即使这么下流的话经过他的演译之后并不太显得淫秽,但她又没被电得昏头转向,言下之意她可清楚得很!她是个小说作家不是吗?眼前他老兄的意思是:小姐,我想和你上床,如果你被电昏了,不妨借楼上房间方便方便!

  哇!这不是萧诺笔下色狼兼坏人常说的话吗?而萧诺通常安排这种人被乱棒打死!原颖人四下看了看,发现没半根可用的棍棒,只好作罢。

  她瞇眼笑道:

  “你知道吗?你看来像只急欲发泄的种猪。若你有需要,我不介意指点你附近养猪场的方向。”

  罗京鸿差点被牛肉噎死!眼睁睁看她掏出一仟元放着,优雅的离去;他这才发现到,她居然真的骂他是发春猪!他耶!全台湾、全台北最有价值的单身汉耶!

  拈起那一张钞票,在手中捏成一团,又好气又好笑之余,并没有追出去,看来他得改变战略了!

  为了他男性的尊严与面子,他非追上她不可了!

  值得开心的是,她并不属于他想象中胸大无脑的一群,所以,游戏的层次提升了!

  ※        ※         ※

  隔天清晨,原颖人在门外做早操时,才发现她们的邻房住了人,而且是那个自命风流、令天下女子倾心的罗京鸿!

  原先她以为是一个漂亮的都市女子来度假,因为她在做操时看到一辆红色跑车驶了过来,停在隔壁,然后走出一个美人,提着一箱行李,直接走向木屋外围的木墙。但她没有钥匙,所以按了门铃。

  咦!里面早住了人吗?

  然后,一个赤膊着上身,穿着百慕达裤的男子睡眼惺忪的打开了门。那女子扑了过去,火热的在男子脸上印满了红印。F太监绝子绝孙!嘿!当作家的好处!

  进屋不到五分钟,外头门铃立即响起,吵醒了尚在补眠的萧诺。

  “会是谁?”她赤足走入浴室,没有开门的打算。

  原颖人戴上耳机,听着邓丽君的“淡淡幽情”,跟着唱她最喜爱的“独上西楼”。当她唱到“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时,门铃声嘎然而止,不知是烧坏掉了还是外头的人终于放弃了。开心的翻阅萧诺的小说细看,心想罗京鸿有美女作伴,必然不会再来烦她了吧!那么她可以好好的去打听秦宴儒的事了!她才不会白痴到以为罗京鸿会告诉她资料呢!男人说女人小心眼,其实他们的心眼也不大,只不过一切缺点表现出来统称大男人主义罢了!她们写小说的人才不会那么好骗呢!多少招式引用在书上,早已倒背如流了!那有可能还会被伪造的浪漫冲昏头!别笑死人了!

  萧诺拿下她的耳机。

  “隔壁的家伙爬窗而入,问我们要不要与他们一同吃早餐。”

  “在那之前,我们得先报警,告他非法闯入。”原颖人一本正经的说。

  “原本我是那么打算,但看在他提供咖哩饭的份上,我决定撤销告诉。我已经闻到香味了。”萧诺深吸一口气。

  原颖人也感觉到肚子在叫了,看向那个坐在窗口笑的男人。一点长进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进淑女房间要正衣冠!瞧他上身只披了件衬衫,扣子也没扣一颗,露着毛胸毛脚。

  罗京鸿挥手。

  “我妹妹是煮咖哩的高手,特地由高雄煮了一大锅提了过来,已经微波好了,过来吃吧。”

  萧诺在他要跳出去时叫住他——

  “四维先生,你是真心的吗?”

  “你以为呢?”他滑头的回一句,人已不见了。

  “你危险了!”萧诺肯定原颖人遇上麻烦了!对付这种男人,再精明也难有胜算;尤其他又有点牛皮性格,不被追到手恐怕不能了事,偏偏长相又够讨喜!

  现实是很讽刺的,长相俊美的人牛皮,可称之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长相丑恶的人牛皮,就会被称作是不要脸、死皮赖脸不入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恐怕罗京鸿是占了不少优势了。

  “你当我花痴到去迷那个花心色狼?我可没兴趣与人玩爱情游戏,我只想找个忠厚男人谈恋爱,在半年后组一个幸福家庭,一年半以后生孩子,过完平凡而愉悦的一生。我不想“玩”。”只要她不动心,罗京鸿的一切动作不过是小丑行径而已,她何所惧来着?她相信,只要他知道她平淡乏味,明白她内外不符,青涩到不足以列为对手后,他就会对她失去兴趣的。那种男人最怕结婚,一年要三百六十张不同美丽面孔相伴才不会生厌。她才应付不来!而且——她——要——结——婚;给不起的男人全靠边站!

  文艺小说作家不能玩弄神圣的爱情,否则会遭天打雷劈!每一本小说都明白告诉了世人:英俊的花花公子不会用情专一,若有例外,除非神话实现,海水全蒸发掉了,鱼在天上飞,鸟在水中游……

  黄金单身汉?用来拈花惹草的骗人头衔而已。笑话!她可是小说作家呢!再被花花公子骗去,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所以,她不会动心。英俊的长相?有什么了不起!有钱?肯赚的话谁会没钱?珠宝首饰,只有男人买得起吗?女人买不起?笑话!

  萧诺看她一张美丽的脸愤忿不平,就知道她又自陷进小说世界中大大的批判了起来。在她们二人的笔下,爱拈花惹草、英俊多金的花花公子全没有好下场。那个罗先生在起跑点上就处于劣势,不知会有什么好招式来起死回生?她倒是有些好奇!推了原颖人一把——

  “走了!吃早饭去。”

  “真要过去?”

  “有何不可?我们可顺道向他探听花花公子的真实生活情况、泡妞花招,用来写小说多好!比我们自己幻想还实在得多。人尽其才.国父说的。”

  实际到让原颖人无从反驳!如果今天罗京鸿不将她列为目标,她肯定会有这种好奇心去问他的,但那花心大少的目标是她呀!太荣幸了!呕得她没了度假的兴致。所以她推萧诺一个人过去,她刚出了小木屋,跳上一辆出租车往市区去了。随便看场电影也比被色迷迷的眼光盯着好过。

  也许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一到了市区,在一家卖早点的店中看到了单独吃早点的秦宴儒。他桌上摆着几本课本,灰衬衫,黑西装裤,全整理得很直挺,看来是要去上课,添了昨日没有的斯文。

  原颖人叫了早点,然后心跳一百的走近他那一桌,轻声道:“早安,秦老师。”

  “呀!早……”秦宴儒错愕的抬头,手中的油条掉入豆浆中。他以为是学生呢!看到美人始料未及。

  “我可以坐下来吗?”她害羞的问。

  “请坐。”

  她的早点也送上来了,她低头吃着,努力苦思话题。

  “你住附近吗?”

  “不,我住海边的木屋。呃——昨天那些孩子们是你的学生?”

  “我在残障学校兼课。昨天是以孤儿院义工身分领他们去看海,他们喜欢去那儿。”提起孩子,他眼睛就发亮,少了不安。

  “你是这边的人吗?”

  “哦不!我是南投人,家里务农。南部是个好地方,台湾最干净的地方,所以一待就是这么些年。”

  原颖人赞赏道:

  “很少有年轻人肯下乡服务,你真特别。”

  “那里!有能力的人才留在都市,像我胸无大志,自是流落在此了!”他的自嘲充满开朗,又笑道:“你男朋友是小我两届的学弟,当年一入学即光芒四射,文武全才,是全校女孩的王子。虽然有些傲气,但他有那资格。”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原颖人趁机澄清。见他一脸不信,又道:“我不是爱玩的女孩,我也不拜金;既然如此,他的一切特质皆无法吸引我,我也玩不起任何爱情游戏,我只想遇到一个会真心待我、娶我的男人。我有不错的工作,不必靠男人来养。”不知道这样暗示够不够让他明白?

  他只是轻笑。

  “你是个清醒的好女孩,我看得出来。”

  “足够好到让你想带回家收藏吗?”她问得大胆,心脏急速跳动到几乎无法负荷!

  这话也使得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秦宴儒又无措了起来,两人皆脸红心跳的对看着,然后又各自垂下头。

  “我太大胆了吗?”她不安的低问。

  “我没想到会有女孩子对我说这种话……”他不是自卑,而是太有自知之明。在崇尚外表华丽的现实社会中,他从来就不是受青睐的对象;而他又是那么不善于和女子交谈,她的直言让他结巴了起来。

  “我很高兴我是第一个!”她低低的笑道,安心的幻想将来结婚时,不必怕有女人会觊觎她老公。她是个言情作家,想让读者见证幸福与平凡——一如她书中所写的!秦宴儒彷若她笔下走出的男主角,她一心想要的男人,平凡而忠实,善良而温柔。

  秦宴儒不怎么肯定的看着她,也不怎么肯定的捕捉她眼中明亮的神采,心神俱动了下!她是认真的吗?为什么?有那一位公主会放弃白马王子而选择平民的?

  不远处的钟声传来,他低头看着表,是他上课的时间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我可以在那里找到你?”她直接问他,决定丢弃矜持那一套;红红的双颊显示她还是很害羞的。

  “没事时,我都在这里。”他写下一个电话与住址交给她,再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他还在适应有人对他有好感的事实,所以走得有些恍惚。

  原颖人双手合十,将纸条包在掌心,抿紧嘴防止嘴唇裂成血盆大口。老天!她第一步成功了!如果没有意外,年底前她就可以成为秦太太……哇!她喜欢这个姓!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可以取名为秦淮,下一个女儿可以取为秦湘……多么美好的远景啊……幸好她没有喜欢那个姓罗的,否则就只能取名为罗卜糕了!要命!难听死了!

  冷不防有人将她手中的纸条抽走!

  她急忙跳起来想抢,腰身却被牢牢的搂住!害她差点因为怕痒而滑到地板上喘气,幸好及时拉开那只禄山之爪!

  “还给我!”

  不必细看,她就可以猜出是那个讨厌鬼!她生命中的最差男配角!罗京鸿是也。

  “上好的咖哩饭你不吃,跑来吃这不汤不水的东西。一流的面孔你不看,来看一颗黑碳头。”罗京鸿高傲的说着,顺手将纸片收入上衣口袋中。

  “你凭什么管我?纸片还我!”

  他丢下一张百元钞,将她拉出豆浆店。来到他那辆停在大马路边黑色的进口跑车旁。

  “请上车。”他彬彬有礼的打开车门,表现出他无懈可击的风度。但在她看来实在是土匪一个!

  立在原地不动;她没有理会他的闲情!一脸的阴霾充份显示出她的心情,他以为他是谁?

  “我们要去约会,你应该表现得非常荣幸才不会伤了我小小可爱的自尊心。”他捧着心,痛苦的说着。

  “你无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原颖人转身寻找出租车的影子,运气却背得没看到半辆!大不了明天再向秦宴儒要电话,她才不让他胁迫得逞!

  罗京鸿抓住她手肘,正色道:

  “讲理点,是我先遇到你的!”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要娶我吗?戒指在那里?”她凶悍的昂首瞪他!这种事那有人讲先来后到的。

  他退了一大步!娶她?太严重了吧?!他只不过想玩玩而已!他才二十八岁呢!

  “不想结婚就靠边站!你简直无聊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她又推了他一把。“我早受够了你们这种没诚意的花花公子!如今又来挡我的姻缘路,要是害我嫁不出去变成神经病,我会天天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

  原颖人这辈子远没有这么不顾美好形象过!她真的被惹毛了!想到路途不远,索性大步走向小木屋方向。开名车有什么了不起!?要是她敢上路,自己还买不起吗?笑话!炫耀个什么劲!

  罗京鸿的帅气跑车始终以龟行速度跟在她身侧,一时之间倒也想不出什么好计策来应付这个想结婚的女人!还没被吓跑代表他“狼”性坚强;可是,他也必须好好想一想,要是沾了后非娶不可该怎么办?他完美的外表是属于天下美女的,专属一人岂不浪费了老天的厚待?那会遭天打雷劈的!这么一想,至少让他感到比较安慰了!想必小美人不敢看上他是心知肚明自己配不上,转而挑上那个外貌平凡到太平洋去的秦宴儒。可是,近来就只有找到这么一个尚入他眼的美人,不来一段恋情岂不可惜?所以他要想一想,要如何说服她明白恋爱与结婚是两回事。她可以嫁给秦宴儒,但必须先与他这个大情人谈一场绮丽的恋爱。两者是可以并存的!

  可以料想她一旦嫁给秦宴儒,生活会平凡到令她欲哭无泪!他罗大少就是预料到她的下场,才会仁慈的给予她一段毕生可追忆的浪漫情事!唉!他是善良的!只是不知原小美人何时才会觉醒?

  但,他确定了!在他罗京鸿还没有追上原美人时,任何男人休想早他一步接近他的目标!

  ※        ※         ※

  南部是很少下雨的,所以近年来动不动就传出干旱的警报!但也因为其风光明媚,四季如夏,不容易下雨才会吸引大批人来度假。

  显然她们两位大作家的运气不佳,来度假的第四天便开始下雨,如今已有三天出不了门!不过倒是舒解了旱象。唉!看在造福多人的份上,她们还能有什么抱怨?出不了门只好埋首写故事大网了!原颖人下一本书的书名是!花心大少之死。

  “听起来像是悬疑小说,阁下似乎尚无此功力。”萧诺拈起她那叠空白的稿纸再三摇头。“而且我怀疑田大主编会容许你这种造反法。前提是:如果你真写得出来的话。”

  “我前世做了什么怀事?!”原颖人低低哀号着。下雨的这三天,隔壁那个无赖天天借机骚扰她,甚至翻看她的小说来对她大做人格分析,逼得她忍无可忍,决定将他立传写书,揭发他的恶行恶状告知世人!他怎么可以破坏她的未来幸福?竟然天天引诱她跟他恋爱!他是个疯子,他一定是,而且皮厚得连钢铁也相形失色!

  “不妨幻想他的前世是受你荼毒的妻,今世来讨债的;心里有没有好过一点?”萧诺幻想着某种情节。

  原颖人叹息——

  “别闹了,大作家。”

  “倒奇怪他今天没有过来,车子似乎开了出去。”萧诺探了探窗口,伸手接了几滴小雨。

  “太好了!”她吐口气,哀怨道:“他破坏我一生的幸福!他明知道我心有所属。”

  萧诺挑起新月眉,不以为然地道:

  “心有所属?在只见过两次面的情况下?我认为你爱的是“爱情”本身,而恰巧出现了你心中设定的人,便自认是一见钟情了!不要自我催眠呵,女人!也不要因为被罗大少逼急了,便急急判定自己芳心的归属,当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她总是一针见血!也因是旁观者清。但现实总是令人难以忍受的,何况原颖人尚未确定!

  “别说得像是你什么都看得透似的!那是你执意独身的原因吗?对“爱情”没有憧憬?”或者为爱而受过伤?这一点原颖人不敢问。

  萧诺想了想,久久才道:

  “对生活,我挺安于现状,除非可以肯定改变会对我更好,否则我宁愿独身!自由吧!那即是我要的。我写作起来日夜不分;我不爱做家事,不爱洗手做羹汤,也不想应付一大票人际关系的圆满,更不想有人来分享我的床。男人为什么要娶妻?在他们大声疾呼被女人套牢、大大吃亏的同时,必是窃喜着往后臭衣袜有人洗,三餐有人煮,得到了免费的女佣与床伴,一本万利的同时又认为自己亏大了!我何必去找一个男人让他“吃亏”?并且搞得自己湮没在油腻的厨房中当人家的贱内?女人肯当黄脸婆就已经如此遭奚落了,何况我一向执意握笔不做家事的手?不!我不会当任何人的老婆,我爱一个人独睡大床,我也不怕寂寞,我只怕有人绊住我的自由,不让我写作,不让我恣意流浪,不让我任意过完自我的一生。”

  这就是萧诺的婚姻论:不自由,毋宁死!

  “但——但是——女人终究负有生儿育女的神圣天职呀!”原颖人结结巴巴的反驳。

  “小姐!在人口爆炸的现实世界,少我一个女子生小孩是无所谓的,何况目前地球上生活品质如此低落,将一个纯净的小生命带来沾染污秽又何必?未免太自私了,只因结婚的理所当然或期盼老了之后有人养你?”

  “你太偏激了!”

  萧诺笑道:

  “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论调统称“偏激”,以保障固有观念的源远流长。”她反问:“你为什么非结婚不可?只因大家都结婚了?”

  “我怕寂寞,怕老来无伴,也需要有人来呵护。最重要的,要有人来爱我,也让我去爱。”这是身为女人最美丽的梦。

  “但倘若所遇非人呢?爱情的花朵凋谢在柴米油盐中,三四十年过后,白发苍苍,一片茫然,老伴变得陌生,子女一一远去,你依然寂寞。”

  “说得像是多恐怖似的。人生每一步都是冒险,生活快乐与否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我要快乐,我就得去创造,而不是呆呆的等老天丢下来,一如我们的写作。”

  结婚好?结婚不好?千古以来全无定论,谁能讨论出个结果?重要的是各得其所,安于自己所选择的才是最重要的。但原颖人仍觉得萧诺太独断了!一心否决婚姻,她甚至连恋爱也不曾有过。

  “假若有一天遇上了一个令你心动的男人,你会依然死守单身条款吗?那是不是太勉强了?”

  “没有一个男人会好过自由。”况且她没有多少热情可以为谁去动心。

  “会想追你的人可辛苦了。”原颖人深信对付这种女人,连月老也没辙了!若真有男人认定了萧诺,她会为那可怜人掬一把哀悼之泪。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怕的是还扰得别人不安宁。”她讨厌纠缠与麻烦。

  原颖人好奇道:

  “这么厌恶感情的人,却写了二十来本大受欢迎的爱情小说,你不觉得很讽刺吗?”

  “才不!”萧诺扬着她手中的小说。“我将爱情的所有想望与憧憬全实现在小说中,写尽各形各色的爱情,均衡了我现实生活中的缺乏,又让我掌握了完全的主控权,我的小说受喜爱并不意外,因为我不分心。”

  “唔……那是否代表我们言情小说作家可以对爱情免疫?或相反的陷得更深?!”她只知道她仍无法苟同肃诺的理论,却也反驳不了。

  萧诺看到雨中驶近的黑色跑车,笑道:

  “那不是问题。你的问题是:你要什么男人,以及如何摆脱你不要的男人。”

  原颖人也看到了,将头埋在椅垫中哀鸣——

  “曾几何时主控权落在女人身上了!你想,我们喷杀虫剂有用吗?”

  “恐怕是没用的。”

  门铃声悦耳的响了起来;由于萧诺瞥到罗京鸿提着美味可口的披萨前来使用“美食计”,当下非常有待客之道的飞奔去开门。

  不写稿时,萧诺与原颖人都爱死了披萨、炸鸡、油味之类的食品,显然罗京鸿观察力极强,用对了方法,才得以顺利进入佳人的香闺。虽然以前他都是以鲜花珠宝达到目的,但换换口味也挺新鲜的。

  “请先将水滴在外头甩干。”萧诺接过食物,丢了条大毛巾给他,并不同情他半湿的狼狈样。最重要的,别弄湿屋内的地毯。

  罗京鸿也很认命的明白不会有美人欺身上来又抱又吻的嘘寒问暖,于是只好乖乖的弄干自己再进屋。屋内那两个女人早已解决掉一大半披萨,连声招呼也没打。

  “希望你们满意我的服务。”他苦笑的说。

  “好心人,你会有好报的。唔,给你五百,剩下的零头当小费。”萧诺掏出钱给他。占男人便宜不是独立女性会做的事,太丢脸了!帐目要一清二楚才行。

  “我真是受宠若惊!”罗京鸿毙死了!偏又明白这两个女人是认真的,她们真的不占人便宜。打从第一次请吃咖哩饭开始,萧诺就回送他一盒鸡腿饭,往后他殷勤买来的食物一律变成银货两讫,他成了外卖小弟!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台北,不知道有多少佳丽会心疼哩!

  但无妨,他的牺牲总会取回代价的,而且是连本带利!

  “今天都没出门吗?小原原。”他锁定她的目标。

  原颖人始终背对着他吃披萨,当他是隐形人。她是个温文柔雅的作家,但对待这种无聊男子就得将一切礼貌风度束之高阁,免得他得寸进尺。可是——这背对动作对她而言挺危险的,所以,不久之后,那个花花大少双臂圈住她的柳腰,整个身子贴在她背后,吓得她尖叫出声,连手中的披萨也飞掉了——正中背后那张俊男脸!

  “你放开我!”

  偏偏罗大少惨受攻击之余仍死不放人!脸下脸上全是披萨,接过萧诺救济的面纸抹完脸后,他嘻笑看着怀中快要喷岩浆的美人——

  “雨中散步是小说中常常出现的浪漫场景,咱们去散散步如何?”

  “不要!”男人总是爱以蛮力欺负女人!原颖人抵死不从的低叫,抬头又看到蹲在一旁看好戏的萧诺,心中火大的叫:“如果你是在想下一本故事的剧情,我希望你别写成女方在故作姿态!最重要的,此时我是在受骚扰,而不是与人卿卿我我!你居然见死不救!”

  “你这样躲下去不是办法,人家出生时多了一条牛皮神经,想甩也甩不开。不如与他说个明白吧!”基本上萧诺习惯置身事外,虽然这个四维大少不一定是原颖人的白马王子,但凑和着看也挺配的;而颖人一再拒绝与逃避,只会让男人追得更紧,何必呢?干脆合议出一个解决方法,免得这情况再胶着下去。

  “好!你放开!我们出去把话说清楚!”原颖人难得的用坚决如铁的口气说,终于使腰间那两只禄山之爪移开。

  “喏,小雨伞,一把或两把?”萧诺打开大门,另一手持着两把伞。

  罗京鸿飞快的接过,笑道:

  “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两把伞是件多么煞风景的事。走吧!”

  “等等!你真打算散步?”原颖人披上外套,戒备的问。她可不爱被雨打湿的感觉,小说中的情境若搬到现实上来演准会得肺炎!

  “散步到我的车上,我们去喝咖啡。”

  “希望你身上有君子的特质。”

  “不会让你失望的!”罗京鸿风度翩翩的说。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
看陌生的风景,
听陌生的歌,
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
你会发现,
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今天是三月二十四号,原本该是待在度假小屋的第九天,享受着阳光与大海;而不是回到台北的鸽子笼中呆看窗外的绵绵淫雨,惹人心烦!

  萧诺找到了个类似“花花公子与傻大姊”的题材,开始闭关修炼;她一点也不介意提早回来,反正亏掉的钱原颖人会退还给她,她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毕竟是原颖人死拖活拉,将她挖出被窝跳上公车回到台北,才告知一次明显的事实——她生气了!气死了那个花心大少,这一辈子再也不要见到他!

  当时萧诺只不过开玩笑的问她:

  “怎么?被偷去初吻了?”

  不料一语命中!

  那个外表明媚、内心保守,紧密守护一颗芳心的原姑娘二十六年来就等着将一切完全的奉献给她丈夫,别的男人休想占便宜!可是——可是纯纯的初吻却给那个自称是君子的无赖强夺了去!

  为此,原颖人躲在棉被中尖叫了一天,为自己的清纯哀悼!可悲的是她想不出什么报复手段,只能一如往常对不如意的事躲得远远的!只祈求今生今世不必再看到那个人!

  原颖人也开了稿,努力的写,写一个花心大少变态男惨遭功夫高手女主角修理的故事,塑造出寡廉鲜耻到令全世界唾弃的大烂人!每一次都在女主角脚底下求饶!写到几万字时觉得自己也快变态起来了,才匆匆丢下笔!她不能出这种书,在心态不平和下的产物会误导多少无知的少男少女!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写冤仇类的小说,所以暂时强迫自己休息。不能写、不能想,连书也看不下,就只有看天空上的灰云与污浊的阴雨城市了。

  她的王子在那里?撑着一把大黑伞,她往好友的咖啡店方向走去。心中想着在垦丁那位令她心动的好男人!如今回到台北,什么也不必谈了,更别说仅有的地址电话全让那个花心大少夺了去!

  唉!好好的一个假日,为什么她会如此倒霉?也许她喜欢在笔下创造一些配角来制造高潮,但并不意谓着在真实生活中也想过得这么刺激!或者……也许她与秦宴儒也是没缘份的。她这辈子没见过真正的好男人,即使见到了,也轮不到她来拥有!

  如果回到台北是代表一段暗恋落幕的话,她希望另外一个男配角也能认份的退场,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而她,只好再安安份份当她的神秘女作家了。恐怕今年是无法嫁出去了!天哪!她到底造了什么孽?

  连日的春雨连带使所有商店的生意惨跌到谷底,咖啡屋当然也不例外。

  整间店里没有工读生,只有三位老板;一个在厨房,一个在柜台,一个权充服务生。店内安静得连蚊子的叫声也听得相当清楚,冷清得让人以为这间店正面临倒闭的命运!

  “你的脸色看来像是同时被十个男人拋弃!”一走入店内,原烦人对着黄耘春那张苦瓜脸说着;看来她还真是来对了地方!暗淡的天空,暗淡的店,正好配她这个暗淡的人。

  “你不是应该还缩在南台湾享受鸟语花香吗?”黄耘春懒洋洋的问她,顺手倒了一壶咖啡,领她走到老位子。有人可以聊天,至少不会想睡觉。

  “当骚扰取代享受,我宁愿回到这片乌烟瘴气的天空。”她叹了口气。“我失恋了!”

  “不合吧?!才七、八天而已,马上可以经历恋爱与失恋的过程,写小说也没这么快。”她肯定原大美人是暗恋失败。

  原颖人倒了杯咖啡,立即牛饮了一大半。

  “听说失恋的人会失魂落魄、到处买醉、衣冠不整,然后……”

  “然后——男的酒后乱性,抓了女人乱上床;女的因酒失身。好的结局是对方也许是真命天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惨的结局是所遇非人,女的被小混混缠上,拍了裸照,勒索一辈子。男的被小酒女吃定,挖去了金山银山,到头来发现孩子不是他的种!”黄耘春如数家珍的一口气说完小说以及电影中会有的情节,半分不差的!也的确就这么几部招式混吃骗喝!所谓的爱恨情仇,再如何描述还不是这么回事!

  “这么清楚啊?何不下海也写小说去?!”原颖人深信黄耘春已深中“练华”小说的毒,那口气简直与萧诺如出一辙;小说对读者的影响果然是有的。

  “要批评他人是很容易,一旦站上被批评的位置可就不好受了!我才不那么笨,因为不管我写得多好,永远会有人因不满意来骂我。身为作者,只能任人骂,并且陪笑脸,直呼会改进,我干嘛?活得不耐烦啦!?”

  “所以你这女人仗着读者身分对我大肆践踏,真是太聪明了!益友。”原颖人没好气的低叫。

  “客气客气!”她小心的奉上一杯咖啡,又道:“昨天那个好看的男人又出现了呢!我还以为从十数天前消失后,他就不会再出现了,可是昨天他居然从晚上六点坐到打烊时刻才走。我想他是在等人,而那人失约了。当时我原想飞奔过去自我介绍,并且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有我这朵咖啡屋之花正等着他召唤!”

  看到黄耘春那副大丢全天下女人脸的崇拜状,原颖人在唾弃之余仍忍不住问:

  “大花痴,你到底在说谁呀?”

  “他呀!”

  “谁?”

  “上一回你来这边时,那个盯你盯得快脱窗那位帅哥嘛!你忘了?当时你看也没看一眼。”黄耘春对她的健忘大摇其头。

  “你一定是生活太封闭太无聊才会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拜托,你甚至不认识他,而我也没见过。为什么我必须为一件生活中的插曲永铭于心?”也许需要嫁人的不是她,而是黄大姑娘。开始想男人喽!

  黄耘春仍是一脸陶醉;毕竟这间小店来来去去的客人中,能同时兼具品味与外表的男人三年来就只有这么一个。清纯的大学生太青涩,已入社会的平凡上班族即使好看也庸碌急功,没有那种让人欣赏的气定神闲气度。一个令人欣赏的男人要有野心,但不可轻易表现于外;要有才华,可是不能盛气凌人恃才傲物;可以认真工作,但下了班若还一副工作狂的死样子就令人作呕了。黄大姑娘认为那个帅哥值得她不顾形象的大发花痴,甚至大脑中已幻想了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套用在他身上。于是她又开口了——

  “我想,那一次他一直看你肯定是因为你长得很像他分手或死去的女朋友,想从你身上找回往日甜蜜的梦;所以这一次又来了,期望能得到些什么,但却怅然而去,天哪……多么凄美的故事……”

  “神经病!”原颖人一双大眼直向老天看去,祈求老天掉下一颗殒石敲醒这个已经神智不清、以为自己还只有十八岁的老女人!拜托!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架构,有人愿意看,还没有人敢写哩!虽然说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没得抄就开始炒冷饭,但……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