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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关于生育保险

请教律师:关于生育保险

律师您好,
我公司有一个同事,到我司入职后怀孕,现在宝宝四个月,当她到社保局报销生育费用时,被告知缴纳生育保险不足十个月(只差十天),无法为其报销费用,让她到公司报销,但是公司告知,自从她入职以来就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公司不会再为其报销生育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她该怎么办?是不是生育的费用只能是她个人承担,就连围产保健补贴(700)和营养费(300),也享受不到? 期待您的回复
你同事可以尝试请求单位人事部门为她补足剩余天数的生育保险,这样就可以报销了。当然,好好协商处理吧。

社保

其实社保和商业保险一样,刚购买时有个等待期,(从开始购买的那天到可以可以理赔的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发生的事情,保险不给理赔,所以社保机构可以做出不赔的决定,到公司报销,那要看公司招聘她进来的时候,有没有合同或双方约定,在社保没生效前出现的事情的处理方式,如果约定公司可以报销,那公司应该报销她的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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